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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实验室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点击率:14发布者: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8日

各下属学院:

根据学校《二级单位年度工作考核评优与奖励办法》湖师院党发〔2021〕2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2年实验室绩效考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校所有的理工科、文科教学类实验室、学科类实验室

二、考核内容

学院实验室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设教学类实验室管理”、“学科类实验室管理”、“实验室建设成效3个一级指标,理工科实验室10个二级指标观测点文科实验室9个二级指标观测点直接考核分数满分15分。

三、考核等级评定

考核结论分为A、B、C、D四个等级,各等级评价标准要求如下:

A级(优秀):实验室在实验室管理、实验室建设成效等方面至少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且实验室绩效考核总分名列前20%者

B级(良好):实验室在实验室管理、实验室建设成效等方面至少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且实验室绩效考核总分名列前60%者

C级(合格):实验室日常管理合格、基本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取得一定建设成效,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D级(不合格):实验室在实验室管理、实验室建设成效等方面至少在某一方面表现明显不足,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出现安全责任事故。

2)出现教学事故。

3)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

四、考核程序与安排

(一)1122-29日,下属学院自查自评。各学院成立实验室绩效考核工作组,按照考核要求与指标,负责其归属实验室的绩效自评工作。实验室绩效考核工作组一般由5人以上组成,分管院长任组长,实验中心主任和有关教师任成员。

(二)112916:00前,下属学院提交学院自查材料。包括:学院实验室绩效考核工作自评报告,理工科/文科学院实验室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新)和考核支撑材料。

(三)1130日,学校组织专家实地考核。学校考核由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具体实施,采用分组到学院听取汇报(6-8分钟)、实地抽查、以及集中商议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考核结果。

五、其他要求

(一)请各下属学院重视实验室年度考核工作,认真研读指标体系,扎实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并准备佐证材料和撰写自评报告,将实验室绩效考核作为检验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质量与效益的重要手段,通过考核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改进措施。

(二)自评报告(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各一份)和有关佐证材料在112916:00前报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周春明,zcm@zjhu.edu.cn。(不要求提交的佐证材料由实验中心保存,并作为实地抽查的依据。)

(三)学校将实验室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实验室投入的重要依据,对管理水平高、绩效好的实验室在实验室建设中给予重点支持;对管理水平低、效益差的实验室减少投入并限期整改。

(四)学校将把实验室绩效考核结果与二级学院年度考核挂钩。

 

附件:

、学院实验室工作考核自查报告

1、实验室工作年度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实验室工作年度考核自查自评安排

3、实验室管理制度清单

4、实验技术人员学历、职称情况统计表

二、理工科学院实验室工作考核指标体系.xlsx

    文科学院实验室工作考核指标体系.xlsx

三、考核支撑材料(空表).rar

 

                       实验室管理处

                       2022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