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教育部组织召开了2023年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启动暨培训会,我校在明达楼221会议室设立分会场,副校长舒志定出席,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科技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实验室分管副院长、重点实验平台相关负责人、实验中心主任等在分会场参加了本次培训会,各学院组织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同步线上学习。
视频会上,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副司长张国辉通报了上一年度各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完成情况和成效,并对2023年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清华大学艾德生教授详细解读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和《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广东省教育厅、四川大学代表分别作经验交流发言。
培训会前,学校召开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实验室管理处相关负责人通报了2022年实验室安全检查总体情况,舒志定结合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际,对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要抓站位,强化安全意识。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二是要抓规范,明确操作流程。各单位要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要求,切实开展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明确实验过程具体操作流程,实现实验室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要抓机制,落实主体责任。要强化运行“学校-学院-实验室”三级联动管理机制,落实各级主体责任,切实把实验室安全工作抓到细处、落到实处、做到深处;四是要抓监管,实现闭环管理。针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判,建立隐患问题台账清单,实现“检查-整改-回头看-销号”闭环管理,同时建立常态化实验室安全质量监控机制,进一步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以高水平实验室安全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