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暑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发布时间:2023-06-19浏览次数:129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稳定,保障师生实验室安全,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把假期实验室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 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 谁负责”原则,强化责任担当,科学管理,规范使用,消除各 类实验室风险隐患,持续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2.组织自查。结合《关于开展 2023 年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暨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的通知》和《关于实验室安全自查与安全技能培训的通知》工作的检查情况,重点关注实验室安全检查通报中涉及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及整改成效,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危险化学品燃烧、废弃物泄漏、生物安全事故以及水电、 消防安全事故,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 

      3.使用备案。因教学、科研需要,假期期间继续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应对暑假拟开展的实验室活动做好风险评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报备,填报《2023 年暑假实验室使用备案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实验室管理处备案。   

      4.值班巡查。各单位要健全假期值班制度,做好假期期间实验室值班工作,做到值班不缺位、不漏岗、不失职,加强实验室巡查,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实现对实验室安全全方位、全要素、全过程的管控。

    二、注意事项

      1.安全教育。对假期继续使用实验室的师生开展安全教育,结合近年来多发易发的事故成因开展针对性和专业性知识培训,提高安全防护意识。进入实验室人员,需遵守实验规程和防疫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要求实验人员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操作规程,涉及到危险性实验(如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等设备),必须有两人在场操作;严禁在无人值守的情况下长时间进行科研实验;严禁在实验室吸烟、饮食、留宿等违规行为。 

      2.常规安全。做好假期实验室防火、防盗、防高温、防暴雨极端天气等工作,每天实验室安全负责人或值班人员要检查实验室门窗、安防、水、电、气等,发现破损、泄露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并组织维修;假期停用的实验室,请各单位自查后切断水、电、气源,门窗关好。 

      3.化学安全。加强对各类危险化学品管理,其中管制类危化品购买前须经学校审批,不得私自购买;加强对各类危险化学品分类管理,规范存储,短期不使用的管制试剂及时回库;在用状态的管制试剂做好使用动态台账记录;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规范存储,并注意通风换气减压。 

      4.生物安全。做好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存、使用、销毁记录;开展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和研究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考核合格证书,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范进行实验, 有开展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记录;实验完毕后动物尸体及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病原微生物或其他细菌类微生物必须高温高压灭菌处理,严格落实全生命周期管理。 

      5.设备安全。加强对大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记录;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管理与定期检测;要检查气体钢瓶、燃气管道、装置及器具是否完好无泄漏,工作人员在岗时加强实验室通风工作,离开时要检查气体开关是否完全关闭;使用烘箱、电阻炉 等加热设备时需有人值守,危险实验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或操作;各涉源单位要全面细致地核查实验室辐射源和辐射装置情况,切实加强辐射源和辐射装置安全管理。 

      三、材料报送 

     1.报送要求。请各单位于6月27日前将《2023年暑假实验室使用备案表》和学院实验室值班安排表电子稿发送至联系人浙政钉。《2023年暑假实验室使用备案表》纸质稿经所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实验室管理处。 

     2.联系人:孙巧云,电话 2321999。

 实验室管理处 

2023 年 6 月 19

附件1:2023年暑假实验室使用备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