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实验室管理处发布时间:2023-09-22浏览次数:58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校园安全工作提示》文件要求,切实做好2023年国庆节期间全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平安护航亚运会。现就做好我校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人员管理压实安全责任

1. 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严禁外来人员私自进入实验室。加强留校实验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抓好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初次进入或长时间未进入实验室的学生)的安全教育,规范实验操作流程,强化应急处置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2.严格贯彻落实实验室三级安全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职责分工安排专人值班,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执行假期实验室安全值班巡查方案,加强实验室安全巡查,对重大危险源做到定时检查和记录,严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二、全面安全自查,及时整改隐患

各单位放假前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等文件,重点针对水、电、气、门窗,防火、防盗、防极端灾害天气,以及易燃、易爆、易制毒等化学品、高温高压(特种)设备、病原微生物等重点危险源规范管理及使用实验场所进行一次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和存档工作。

三、落实安防举措,做好应急准备

1.做好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的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关好门窗、水、电、气)工作。因教学、科研需要使用的实验室,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2.严禁独立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实验期间指导老师须全程现场指导,并结合实验内容制定安全操作规范和应急预案,确保安全保护措施到位实验过程中,尤其是在进行化学反应实验、使用高温加热设备时,实验人员不得离开。

3.要清晰掌握本单位风险源、危险点和防范化解风险预案。提前检查实验室各项应急设备物资保障情况,如遇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

四、材料报送 

 1.报送要求。请各单位于927日前将签字盖章2023年国庆节期间实验室使用备案表》纸交至实验室管理处备案表学院实验室值班安排表电子稿发送至联系人浙政钉。

 2.联系人:孙巧云,电话 2321999

 

 

实验室管理处

                                                           2023922

2023国庆节期间实验室使用备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