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校园安全工作提示》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2023年国庆节期间全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平安护航亚运会。现就做好我校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人员管理,压实安全责任
1. 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严禁外来人员私自进入实验室。加强留校实验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抓好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初次进入或长时间未进入实验室的学生)的安全教育,规范实验操作流程,强化应急处置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2.严格贯彻落实实验室三级安全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职责分工,安排专人值班,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执行假期实验室安全值班巡查方案,加强实验室安全巡查,对重大危险源做到定时检查和记录,严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二、全面安全自查,及时整改隐患
各单位放假前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等文件,重点针对水、电、气、门窗,防火、防盗、防极端灾害天气,以及易燃、易爆、易制毒等化学品、高温高压(特种)设备、病原微生物等重点危险源规范管理及使用对实验场所进行一次“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和存档工作。
三、落实安防举措,做好应急准备
1.做好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的“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和“四关(关好门窗、水、电、气)”工作。因教学、科研需要使用的实验室,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2.严禁独立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实验期间指导老师须全程现场指导,并结合实验内容制定安全操作规范和应急预案,确保安全保护措施到位。实验过程中,尤其是在进行化学反应实验、使用高温加热设备时,实验人员不得离开。
3.要清晰掌握本单位风险源、危险点和防范化解风险预案。提前检查实验室各项应急设备物资保障情况,如遇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
四、材料报送
1.报送要求。请各单位于9月27日前将签字盖章的《2023年国庆节期间实验室使用备案表》纸版交至实验室管理处,备案表及学院实验室值班安排表电子稿发送至联系人浙政钉。
2.联系人:孙巧云,电话 2321999。
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