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率,及时、准确掌握各相关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情况,经校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情况月报工作,主要对有效机时、共享机时、共享收入、90天/180天未开机大仪等情况进行通报。具体工作如下:
一、时间安排
当月核对、填报、通报上月数据。
二、工作安排
1.数据发布。实验室管理处从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导出全校相关数据,形成《湖州师范学院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情况统计表》腾讯文档,在浙政钉大仪开放共享工作群发布;
2.数据核准。各相关学院用一周左右时间针对实际情况对数据进行核对、修订,主要核对已联网的大仪传感器读取数据,填报未联网的大仪使用记录台账数据。
3.结果通报。实验室管理处用一周左右时间对各学院核准后的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并于每月中旬在浙政钉大仪开放共享工作群进行通报。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评价考核工作是省教育厅对高校一项重要考核事项,评价结果是科研仪器设备购置审核、资产管理、财政补助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事关学校建设发展大局,各学院要把大仪开放共享工作做为本单位的重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实效。
2.强化落实。各学院要深入摸排每台大型仪器设备的完好度、使用率和共享率等具体情况,加强对内对外宣传,精准分析该设备在课程设置、学科竞赛、学生科研、毕业论文、对外服务 等方面的需求度并制定有效措施、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和激励机制文件 ,全方位提升大仪开放共享使用效率,为教学科研提供强有力支撑。
3.准确填报。各学院要认真核对已联网大仪数据,精准填报未联网大仪台账数据,确保数据准确无误;要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相关数据的核对和反馈工作,共同提高月报工作的时效性、精准度。
联系人:周春明 682112
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