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联合督查暨实验室安全检查回头看的通知

发布者:实验室管理处发布时间:2024-05-29浏览次数:54

部门、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 年度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安〔202497 号)和学校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防范化解工作,现决定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联合督查实验室安全检查回头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学院自查整改

1.各单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附件1)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一次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包括实验室日常管理、插线板乱用情况、高温高速高压等设备维护运行管理、仪器设备运行管理安全、生物安全、废弃物处置、电气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对发现的问题或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按照整改“五落实”要求,对存在问题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加强整改验收,实现闭环管理。

2.对照《实验室安全检查通报2024年第1期》检查通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五落实”制度,制定完整的整改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不整改到位坚决不销账,确保为师生提供安全的实验环境。

3.各单位根据本单位专业特点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实验室安全演练,并做好相关记录存档工作,从理论到实操上切实提高实验室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及应急处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的实验室安全意识。

(二)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回头看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实验室现场检查、检查结果反馈、落实整改、长效督查等方式组织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及回头看工作,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场回头看安排如下:

检查时间

检查学院

6138 :30 -9:30

医学院

6139 :30 -10:30

工学院

61310:30 -11:30

信息工程学院

61314:30 -16:00

生命科学学院

61316:00 -17:00

理学院

6149 :00 -11:30

信息技术中心、经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教师教育学院音乐学院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根据现场检查结果,619日前于实验室管理处明达楼219领取《湖州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整改通知书》,认真对照需要整改的内容,逐条逐项整改,并形成《湖州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整改反馈报告单》(附件2 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628日前报送至实验室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联系人浙政钉。

二、工作要求

1.强化整改落实。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全方位落实整改措施,实现实验室安全隐患闭环管理。

2.加强教育培训。各单位严格落实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把好实验室安全准入关,建设有学特色的安全文化积极开展结合学科特点的应急演练全面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及安全技能

3.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根据学科特点建立实验室长效安全治理机制,严格执行整改五落实,并采用回头看形式进行督查,有效监管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隐患整改、风险评估安全管理等,确保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有效解决有效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联系人:夏会玲2321999653012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

附件2湖州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整改反馈报告单

 

实验室管理处

20230529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docx

附件2:湖州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整改反馈报告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