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障学校实验室安全,按照第五届“实验室安全文化月”活动安排,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防范化解工作,现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秋季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执行实验室相关规章制度,做到检查“零盲区”、隐患“零容忍”,通过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及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并将整改工作落到深处、落到细处、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有效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要求
各单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以下简称项目表)(附件1),组织开展实验室“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或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按照整改“五落实”要求,对存在问题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加强整改验收,实现闭环管理。
三、检查范围
全校所有实验室。
四、检查安排
1.单位自查自纠(10月18日-10月27日)
各单位按照要求进行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自查方案,建立自查台账,逐条整改落实,进一步增强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
2.学校检查(10月28日- 10月29日)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组根据项目表内容实施全面现场检查、检查结果反馈、落实整改及长效督查,具体检查方式如下:
(1)台账资料检查。检查组于资料室检查学院对应项目表第一项责任体系、第二项规章制度、第三项教育培训、第四项安全准入、第五项安全检查等相关的文件资料。
(2)实验室现场检查。检查组对实验场所、安全设施、基础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机电等安全、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等内容进行现场检查。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检查时间 | 检查学院 |
10月28日8 :30 -9:30 | 医学院 |
10月28日9 :30 -10:30 | 工学院 |
10月28日10:30 -11:30 | 信息工程学院 |
10月28日14:00 -15:00 | 生命科学学院 |
10月28日15:00 -16:00 | 理学院 |
10月29日8 :30 -11:30 | 信息技术中心、经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教师教育学院、音乐学院、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 |
五、材料报送
各单位根据现场检查结果,11月1日前于实验室管理处明达楼219领取《湖州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整改通知书》,认真对照需要整改的内容,逐条逐项整改,并形成《湖州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整改反馈报告单》(附件2) 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1月8日前报送至实验室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联系人浙政钉。
联系人:夏会玲,2321999,653012。
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