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等文件要求,为强化源头风险管控、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将开展我校各实验室压力容器的统计工作,建立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档案,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主体责任,根据特种设备使用规范,严格落实本单位压力容器采购、使用管理,认真如实完成统计信息填报,确保无遗漏。
二、主要工作
1.完成信息统计。实验室内如有危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类本次不统计)如高压灭菌锅等设备,具体可对照《特种设备目录》(附件1),核对所属种类、类别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压力容器统计汇总表》(附件2)。
2.规范采购管理。对于采购新增压力容器,采购前须向学校报备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实验室压力容器采购备案表》(附件3,也可登录实验室管理处网站主页--文档下载栏点击下载),在实验室管理处申请备案后方可购买。
3.办理使用登记:在压力容器采购开始至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由设备管理员(或指定设备供应商)向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此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4.做好设备使用及自查:对在用压力容器本体及附属仪器仪表进行月查和年度检查及维护,并做好记录,及时排查如发现隐患立即停用检修。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11月12日下班前将《湖州师范学院压力容器统计汇总表》(附件2)纸质稿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报送至实验管理处219办公室,电子稿发至联系人浙政钉。联系人:孙巧云,1999。
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1月5日
附件2:湖州师范学院实验室压力容器统计汇总表(202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