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暨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发布时间:2025-03-26浏览次数:101

各单位:

进一步落实2025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暨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执行实验室相关规章制度,做到“零盲区”、隐患“零容忍”,通过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及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并将整改工作落到深处、落到细处、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二、工作安排

(一)单位自查自纠(325-46日)

各单位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等文件,对本单位实验场所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针对实验室安全教育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闭环管理实验操作规范危化品及病原微生物使用储存管理实验室废弃物分类存放处置仪器设备管理特种设备运行安全管理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按照整改五落实要求,对存在问题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加强整改验收,实现闭环管理,并按要求报送单位自查自纠报告。

(二)学校现场检查(47-8日)

1现场检查安排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组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实验室现场检查、检查结果反馈、落实整改、长效督查等方式进行现场抽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检查时间

检查单位

47 8 :30 -11:30

信息技术中心、经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教师教育学院、音乐学院、艺术学院、体育学院

4714:00 -16:00

外国语学院、理学院

488 :30 -10:00

医学院

4810 :00 -11:30

工学院

4813:40 -15:00

信息工程学院

4815:00 -17:00

生命科学学院

2检查内容

1.实验室分级分类。对一级、二级实验室进行填报信息的现场核查,对三级、四级实验室进行现场抽查,以进一步确保实验室基础信息准确性。

2.实验室化学安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情况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使用及台账资料情况配制试剂是否张贴标签

3.实验室生物安全。包括精神药品及麻醉药品的使用记录、实验动物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包括实验涉及的病原体风险评估,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存使用销毁记录情况、病原微生物实验和研究人员专业培训和准入管理、精神药品及麻醉药品的使用记录、实验动物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等。

4.实验室危废安全包括实验室危废的分类、标签、存放、送储、包装、联系单等是否符合规范。

5.特种设备安全。包括气体钢瓶、气体报警器安装、高压灭菌锅等设备使用过程管理情况。

6.实验室安全设施。包括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在有效期及检查记录、急救药箱内药品是否齐全及有效应急喷淋及洗眼装置是否正常及检查维护等。

7.实验室日常管理包括实验室日查及使用记录、实验室水电气管线安全、物品摆放与卫生状况、实验室是否存放无关物品或食物、仪器设备SOP及应急预案是否制作上墙等。

三、材料报送

(一)各单位按照《湖州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模板)》(附件1要求,编写自查自纠报告,由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421日前报送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联系人

(二)各单位根据现场检查结果,414日前于实验室管理处明达楼219领取《湖州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整改通知书》,认真对照需要整改的内容,逐条逐项整改,并形成《湖州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整改反馈报告单》(附件2 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421日前报送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联系人

联系人:夏会玲,电话:2321999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50324

附件1 湖州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模板2025.doc

附件2 湖州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整改反馈报告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