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发布时间:2025-10-13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加强实验室资源的统筹和有效使用,提高学校实验室建设决策的科学性根据湖州师范学院《项目库管理办法》《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以及关于编制2026年度校内预算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6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6年实验室建设工作重点围绕学校“163”工作体系,聚焦“创大拼‘博’”战略目标保障基础教学需求、支撑高水平学科建设为核心抓手,坚持需求导向、突出重点、统筹规划、资源共享的原则,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切实提升实验室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为助力学校“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申报原则

(一)坚持规划引领。以建成高水平“湖州师范大学”和成功培育博士点学科为目标,围绕学校发展规划和本单位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充分分析现状,科学设计实验室体系结构,统筹建设内容,明确建设目标。

(二)突出重点保障。聚焦教学科研基础保障项目、重点平台项目、新兴交叉领域项目等,大力推动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和高水平科研平台建设。优先安排涉及师生切身利益且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优先支持教学科研资源共享平台建设。

(三)强化论证评估。严格做好前期调研和可行性分析,合理测算资金需求,确保项目建设可行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整合实验室资源,合理衔接现有资源和新增资源,积极推进开放共享,避免资源闲置和重复建设。

(四)注重项目绩效。科学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对实验室水平提升、特色彰显、服务覆盖面拓展以及在促进教学改革、科学研究产出、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实际成效进行系统分析,并提供关键的定量数据支撑,确保财政资金投入取得实效。

、申报范围

计划于2026年实施的实验室建设项目须按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包括教学类项目和学科类项目。对于已列入过往建设规划,因故未执行或尚未完成,且拟在2026年度继续实施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均须按本通知要求重新履行申报程序。

四、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及论证

1. 实验室建设项目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组织申报,各单位申报项目总数原则上不超过5项,单项申报经费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超出额度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年度、分项目规划建设。

2. 申报单位要围绕学校发展总体规划和本单位工作计划,对拟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和必要性论证。新购价格30万元及以上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进行查重评议(提交查重报告)。

3. 建设项目要充分考虑场地需求,优先支持已落实建设场地的项目。涉及实验室改造的,须附改造方案和环境建设预算。

4. 单位申报实验室建设项目(含排序)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二)项目审核及推荐

1.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根据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建设需要、年度重点工作及实验室建设实际,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排序,报校领导审批同意后纳入部门项目库。

2. 从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部门项目库择优选取项目,形成推荐项目清单,报送至计划财务处初审。

(三)项目入库与遴选

1. 申报项目经计划财务处、发展规划处形式审查,按轻重缓急排序后纳入项目库管理。未入库项目一律不予安排预算。

2. 对纳入学校项目库的项目,由计划财务处会同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等部门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学校发展建设需要及财力状况,按照轻重缓急原则遴选项目纳入2026年度项目支出预算。

五、材料报送及截止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51016日前将《湖州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1)、《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项目入库申报表(2026年度)》(包含三个子表)(附件3)及其他相关材料打包为一个文件夹(命名:2026**学院/部门实验室建设项目),电子稿发联系人浙政钉,纸质(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材料报送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明达楼219办公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2026年度本单位无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

联系人:张爱华,联系电话:2323253  692700

 

附件:

附件1:湖州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汇总表.docx

附件3:项目入库申报表(2026年度).xls

附件4:湖州师范学院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查重报告.doc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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